北京口腔医院欢迎您!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医院概况 >>信息公开

北京口腔医院安全技术托管服务项目比选文件

发布时间:2026-09-15 浏览次数:
字号: + - 14

为满足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安全技术托管服务项目 服务需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就本次北京口腔医院安全技术托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北京口腔医院安全技术托管服务项目

2.服务地点:医院各院区、门诊部。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预算控制价(最高限价):人民币160,000元(总价包干)。参选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参选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 基本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法定资质:具备安全技术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合规从业条件,具备相应安全咨询、隐患排查、预案编制服务能力,经营范围包含相关安全技术服务内容。

3. 业绩要求:无。

4. 人员要求:持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持有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5.信誉要求:

(1)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公告发布日后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须提供公告发布日后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6.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参选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0日16: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参选文件不予受理。

2.接收与受理:在截止时间前于正常工作时间内接收参选文件。供应商应确保其密封的参选文件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建议充分考虑交通、排队等不确定因素,预留充足递交时间。

3.递交形式:仅接受现场递交。以邮寄、快递、传真、电子邮件等任何非现场方式递交的参选文件,采购中心均不予接受。

4.递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樊家村路9号院-综合行政二区-采购中心2办公室(D1-035)。 

5.文件要求:

1)参选文件应编制目录及页码,牢固装订成册(建议胶装),提交壹式壹份,并须在整本文件侧边加盖骑缝章(骑缝章有效)。

2)文件封面及包装外袋应清晰注明:(项目全称)参选文件 –(供应商全称)。

3)参选文件正本的所有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明、报价函、服务方案、业绩证明、项目团队资料等)及正文每页,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参选文件内容应清晰、完整。

5)参选文件应至少包含以下组成部分:资格证明文件、详细报价、服务方案、业绩证明材料、项目团队介绍资料等。

四、评审办法与标准

1.评审程序:采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与综合评分法相结合的方式。

2.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评审委员会依据本公告规定进行审查,未通过者不得进入详细评审。

3.综合评审: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参选文件,评审委员会将按照附件《综合评分表》进行独立评审并打分。

成交候选人确定: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总得分最高的参选人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五、服务内容及要求概要

为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持续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提升口腔医院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通过委托专业安全管理机构完成安全隐患排查、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相关方管理、消防应急管理、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安全标准化创建等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医院社会形象、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医院可持续发展。

(一)项目服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5)《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6)《北京市消防条例》;

(7)《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85号);

(8)《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66号);

(9)《北京市单位消防主体责任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310号);

(10)《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

(1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AQ/T 9009-2015);

(1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基本规范》(AQ/T 9007-2019);

(13)《DB11/T1322.56-2018 第56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北京市安全生产地方标准);

(14)《DB11/T1478-2017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源评估》(北京市安全生产地方标准);

(15)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清单(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密安函[2023]490号);

(16)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17)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京卫安保[2024]10号);

(18)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质增效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京安办发〔2023〕1号);

(19)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安发〔2017〕13号)。

(二)具体服务内容分解

按照具体服务类别,将服务内容进行细分,详见下表:

序号服务内容内容分解服务验收标准备注
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排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工程师进行隐患排查:
1、辨识现场危险点、危害点及消防、电气、特种设备、场所环境等方面的隐患;
2、消除常规安全检查手段难以发现和消除的隐蔽性、深层次的安全隐患;
3、提出控制措施使其风险性最小化;
4、对相关方整改的内容进行验收;
5、编写岗位隐患排查清单。
由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根据服务内容,进行现场隐患排查及指导,出具
1、现场隐患排查报告;
2、相关方整改验收情况报告;
3、隐患排查工作汇总报告
定期汇总隐患排查情况,出具整体情况报告;
4、通过培训指导医院各部门本岗位的隐患排查请单(查什么?怎么查),提高辨识安全隐患能力。
由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根据服务内容,进行现场隐患排查及指导,出具报告文件。
节假日检查重要节假日前的安全检查,现场技术服务由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根据服务内容,进行现场隐患排查及指导,出具
1、现场隐患排查报告;
2、相关方整改验收情况报告;
3、隐患排查工作汇总报告
定期汇总隐患排查情况,出具整体情况报告。
由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根据服务内容,进行现场隐患排查及指导,出具报告文件。
2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根据国家卫健委办公厅《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清单(试行)的通知》由中级或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根据服务内容,进行现场重大隐患判别。由中级或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根据服务内容,进行现场指导,出具报告文件。
3相关方管理体系建设应选用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单位、承包(承租)单位,对供应单位、承包(承租)单位选用和续用等过程进行管理,对承包(承租)单位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续用等过程进行管理。对乙方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审核。选用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建立相关方审核过程台账。
应与供应单位、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合同应在有效期内。帮助甲乙方制定安全生产协议,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对双方有争议的安全责任条款进行协调,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文件解决争议,使双方达成共识。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包括:现场管理、消防器材配置、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安全检查与监督、事故隐患排查等职责和管理要求。建立消防器材、设备设施台账;定期对相关方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并保留记录。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根据相关方授课人员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安全培训,并保留记录。
应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由中级或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根据服务内容,进行现场隐患排查及指导,出具
1、现场隐患排查报告;
2、相关方整改验收情况报告;
3、隐患排查工作汇总报告,定期汇总隐患排查情况,出具整体情况报告。
由中级或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根据服务内容,进行现场隐患排查及指导,出具报告文件。
4危险作业管理,包括临时用电、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对危险作业进行安全检查、安全培训、安全告知。对相关方危险作业进行安全检查、安全培训、安全告知。完成危险作业整套作业流程,建立完善危险作业档案
5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培训内容:可根据单位需求定制(如:法律法规解读、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应急管理、危化品管理;落实隐患排查;标准化;安全操作规程讲解、风险分析等)全体员工进行线上线下安全培训,包括安全法规、用电、消防、安全常识、危险作业、事故案例等一系列动漫培训课程,完善培训记录档案。完成全员的安全培训,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等台账或记录资料。
6应急管理根据甲方生产实际,开展风险评估和资源调查,指导公司编制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及资源调查报告,应急预案文本定稿,指导。指导、协助本院审核修改风险评估和资源调查、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
消防中控室和微型消防站管理建立微型消防站工作制度、配齐微型消防站人员、配齐微型消防站设备、消防微型站工作记录、微型消防站培训演练记录编写微型消防站工作制度,指导微型消防站人员业务能力,建立健全工作记录和微型消防站培训演练记录由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根据服务内容,进行现场隐患排查及指导,出具报告文件。
7标准化体系运行管理帮辅医院实施安全标准化工作(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安全操作规程、各类安全管理台账等)及时更新法律法规、相关文件及各类安全管理台账等。由中级或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根据服务内容,进行现场指导,出具更新文件。
8消防体系建设消防责任制、成立消防管理机构、消防应急体系建设、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等。编写消防责任制、协助院方成立消防管理机构、消防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档案等由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根据服务内容,进行现场指导,出具报告文件。
9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管理、采购管理、存储管理、使用管理、废弃管理对人员危险化学用品培训、日常管理并建立相应危化品档案。由中级或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根据服务内容,进行现场指导,出具相应报告文件。
10设备设施安全管理通用设备、特种设备及专用设备、设施建立健全通用设备、特种设备及专用设备、设施清单和检查台账由中级或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根据服务内容,进行现场指导,出具相应报告文件。

(三)服务方式

序号服务内容内容分解工作日
人·天
依据及说明备注
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排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工程师进行隐患排查:
1、辨识现场危险点、危害点及消防、电气、特种设备、场所环境等方面的隐患;
2、消除常规安全检查手段难以发现和消除的隐蔽性、深层次的安全隐患;
3、提出控制措施使其风险性最小化;
4、对相关方整改的内容进行验收;
5、编写岗位隐患排查清单。
1次/月依据:《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应急管理局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应急内发[2019]51号)。参与专家2名并出具问题报告,并指导完成整改,形成闭环
节假日检查重要节假日前的安全检查,现场技术服务劳动节、国庆节、元旦、春节依据:《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应急管理局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应急内发[2019]51号)参与专家2名并出具问题报告,并指导完成整改,形成闭环
2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根据国家卫健委办公厅《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清单(试行)的通知》1次/季依据:《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应急管理局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应急内发[2019]51号)参与专家2名并出具问题报告,并指导完成整改,形成闭环
3相关方管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包括:现场管理、消防器材配置、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安全检查与监督、事故隐患排查等职责和管理要求。1次/季依据:《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应急管理局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应急内发[2019]51号)参与专家2名并出具问题报告,并指导完成整改,形成闭环
4危险作业管理,包括临时用电、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对危险作业进行安全检查、安全培训
、安全告知。
1次/月依据:《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应急管理局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应急内发[2019]51号)参与专家2名并出具问题报告,并指导完成整改,形成闭环
5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培训内容:可根据单位需求定制(如:法律法规解读、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应急管理、危化品管理;落实隐患排查;标准化;安全操作规程讲解、风险分析等)所有科室不少于1次,临床科室视情况2次依据:《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应急管理局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应急内发[2019]51号)参与专家1名并提前提交培训PPT审核
6应急管理根据甲方生产实际,开展风险评估和资源调查,指导单位编制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的组织实施组织演练不少于2次依据:《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应急管理局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应急内发[2019]51号)参与专家2名
消防中控室和微型消防站管理建立消防中控室和微型消防站工作制度、规范各类登统计台账、进行专项培训演练4次/年依据:《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应急管理局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应急内发[2019]51号)参与专家2名
7标准化体系运行管理帮辅医院实施安全标准化工作(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安全操作规程、各类安全管理台账等)4人·天依据:《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应急管理局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应急内发[2019]51号)参与专家2名
8消防体系建设消防责任制、成立消防管理机构、消防应急体系建设、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等。4人·天依据:《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应急管理局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应急内发[2019]51号)参与专家2名
9危险化学品管理对人员管理、采购管理、存储管理、使用管理、废弃管理的规范性进行检查指导1次/半年依据:《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应急管理局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应急内发[2019]51号)参与专家2名
10设备设施安全管理通用设备、特种设备及专用设备、设施1次/半年依据:《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应急管理局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应急内发[2019]51号)参与专家2名
合计费用(含税)16万

(四)项目服务目标

通过实施专业化的安全生产托管服务,期望达到以下目标:

(1)形成一套比较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组织管理架构,使安全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满足政府和行业监管的相关要求。

(2)医院员工的安全素质得到一定幅度的提升,安全知识技能增加,为员工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观念转变打下坚实的基础。

(3)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可以达到发现隐患并及时整改,减小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风险在现场可以得到快速识别和提示。

(4)通过安全生产培训,规范医院安全培训课程内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考核管理,从根本上解决医院安全培训不到位问题。

(5)通过消防、应急管理及预案演练,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实现对相关方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程序化,理清彼此责任,达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保障安全生产。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官网(网址https://www.dentist.org.cn/Html/Index.html)的“信息公开/招标采购”栏目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樊家村路9号院-综合行政二区-采购中心2办公室(D1-035)

联系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010-57099801(工作日8:30-10:30, 13:30-16:30)

电子邮箱:bjkqyycgzx2026@163.com

八、附件

附件一:投标人比选前承诺书.docx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三:响应文件格式.docx

附件四:资格性审查表.docx

附件五:符合性审查表.docx

附件六:综合评分表.docx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 采购中心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