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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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春季首都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同等学力研究生建立导师指导关系通知

来源:教育处 发布时间:2023-02-2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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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口腔医学院同等学力研究生正式建立导师指导关系前,需经过科室、教研室面试,合格后方可至口腔医学院教育处建立导师指导关系。具体流程与时间安排如下,请大家按照通知进行。

一、前期准备

1、2023年2月25日上午9:00前填写以下意愿表进行登记:

【金山文档】 202302首医口腔医院建立导师指导关系登记表https://kdocs.cn/l/ci4lCStxjvfB

2、2023年2月26日上午9:00前检查材料(只检查电子版):

(1)提交方式:电子版材料发送至kqyyjxjy@163.com,邮件名为“建立导师指导关系材料-姓名”。

(2)所需材料:

1)报到通知书扫描件或pdf版;

2)单位介绍信扫描件;

3)硕士: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博士:硕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4)硕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在培证明扫描件;

博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合格证书或专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书(或培训基地出具的合格证明)扫描件。

5)博士: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扫描件;

6)博士:医院级别证明(非首医系统医院提供);

7)博士:硕士学位论文PDF版;

8)如有,提交本人作为主持人的在研课题/经费证明材料等;

9)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3、扫下方二维码进入“2023春季口腔医学院建立导师关系”工作群,(如后续资料审核不合格,将被移出群聊)。

image.png

二、科室与教研室面试

1、根据建立导师指导关系意愿分科室进行面试,会有导师或教研室秘书通知各位同学。具体面试形式(线上或线下)以通知为准。

2、面试时间范围:2023年2月27日-3月6日(具体时间等各专业教研室通知)

3、面试时携带材料(如线上面试,则在摄像头前展示):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原件;

(4)《建立导师指导关系登记表_导师与教育处签字》(见附件);

(5)《建立导师指导关系申请表_导师与科室教研室签字》(见附件);

(6)导师及教研室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正式建立导师指导关系

1、时间范围:面试结束后至2023年3月7日16:00前。

2、将以下材料用EMS邮寄或直接交至:

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西里4号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

教学楼301 (57099327 杨燕吉)。

3、提交材料:

1)报到通知书

2)单位介绍信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建立导师指导关系登记表_导师与教育处签字》:导师已签字

5)《建立导师指导关系申请表_导师与科室教研室签字》:导师、教研室主任、导师所在科室主任已签字

6)硕士: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博士: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7)硕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在培证明原件;

博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合格证书或专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书(或培训基地出具的合格证明)复印件。

8)博士: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

9)博士:医院级别证明(非首医系统医院提供);

10)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附件:


建立导师指导关系登记表_导师与教育处签字.doc

建立导师指导关系申请表_导师与科室教研室签字.docx

口腔医学院同等学力研究生管理规定.pdf